高毓靈先生紀念獎學金 開放申請中
l 申請條件:
一. 本校二年級以上學生。
二. 家境確為清寒(請各系調查了解)。
三. 上一學年每學期學業成績等第績分平均GPA2.44(或百分制70分)以上,操行成績等第A(或百分制85分)以上。
四. 未接受任何其他獎學金(不含助學金)。
l 申請資料:
一、108學年度成績單
二、清寒證明(或國稅局開立家庭年所得清單或由系調查了解後開立證明)
三、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(蓋有註冊章)
四、存摺封面影印本
l 申請時間
即日起至109年12月7日(一)中午12:00止
(因需經系所及學院推薦後送至學校,故日期與學校公告不同,請以本系公告為準)
l 申請方式
繳交紙本資料至企管系辦公室段助教收
TEL:(04)2359-0121 ext.35101
l 詳細辦法及申請表,請於【附件檔案】下載